| 發(fā)布日期:2014-02-24 08:53:05 來源:中國紡織報 分享到: |
2月19日,中國國務院批轉全國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制定的《關于依法公開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和侵犯知識產權行政處罰案件信息的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對假冒偽劣和侵權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作出明確規(guī)定。
《意見》共包括6個部分、21條內容,對假冒偽劣和侵權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的內容、權限、程序、方式以及規(guī)范管理和監(jiān)督保障等作了明確規(guī)定。
《意見》要求各級政府把假冒偽劣和侵權行政處罰案件信息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的重要內容,除涉及商業(yè)秘密和個人隱私外,適用一般程序查辦的假冒偽劣和侵權行政處罰案件信息應當主動公開。行政執(zhí)法機關要在作出處罰決定或處罰決定變更之日起的20個工作日內,依法公開案件信息,包括違法違規(guī)的主要事實、處罰種類、依據(jù)和結果等。
《意見》要求,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對假冒偽劣和侵權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工作的考核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